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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职业(健康)安全类:\OHSAS18001、HSE、E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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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对公司在生产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采取适宜、可行的管理方案,确保所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并为公司的管理目标和指标的设置提供依据。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管理活动、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
3.0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管理方案的批准;
3.2 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可行的管理方案。
3.3 各相关职能部门位负责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
4.0 内容
4.1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4.1.1 环境因素的识别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特点来识别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覆盖:可控的和能施加影响的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及以下七个方面:
1)向大气的排放,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粉尘等;
2)向水体排放,如生活废水等;
3)噪声污染,如发电机工作等;
4)废物管理,如生产废渣、废料、生活垃圾等;
5)土壤污染,如有毒有害化学品油料泄漏等;
6)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如生产和生活节约用材料、水、电及节约用纸等;
7)相关方及社区性问题,如场界噪声等;
各部门将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初稿交行政部,由其整理和补充识别,登记入《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
4.1.2 环境因素的评价
1) 评价方法
是根据多因子打分法来确定的,即:环境因素影响的范围 A;环境影响的程度 B;发生的频率 C;法规符合性 D;排放量大小E;等评价因子之和来确定。
当评价因子之和: F=A+B+C+D+E ≥ 21 分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由行政部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记录入《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中。
2)评价准则:
环境影响范围A:全球性(5分);全国性(4分);区域性(3分);公司周围(2分);公司内(1分)
环境影响程度B:严重(5);较严重(3分);轻微(1分).
发 生 频 率C: 每天(5分);每周(4分);每月/不定期(3分);每年(2分);一年以上(1分).
法规符合性D: 有法规要求,但超标/未监测(10分);有法规要求,但未超标/违规(5分);无法规要求(1分).
排放量大小E:较大(5分);中等(3分);较小(1分).
4.1.3 特殊事项重要环境因素评定
下述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判为重要环境因素:
——未遵守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
——相关方的合理抱怨或要求;
——环保装置或其它装置使用曾经发生环境事故。
4.2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4.2.1 对重要环境因素,需要采取控制措施,一般为消除、限制处理、转移停止、隔离等措施进行,并规定完成时间、责任部门、人、实施监测以确保其实施有效性。各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4.2.2 管理方案应涉及与实现目标和指标有关的全部可能的活动及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依据的目标指标、方法措施、技术手段、执行的责任部门、时间表等。先确定控制目标和指标,再制定具体措施。目标指标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管理方针的框架作用;
b、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c、公司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
d、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e、环境的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
f、可选的**环境技术方案,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4.2.3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由行政部汇总在《重要环境因素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中,并下发执行。行政部记录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现情况,作为公司进行环保检查的内容之一;公司每年进行管理目标考核时,该项也是考核内容之一。公司所有员工应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环保意识,掌握有关污染预防的控制方法。
4.3 环境因素的更新
环境因素应根据公司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相应地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以使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得以持续改进。公司管理体系运行一定时间后,当以前识别评价的重要环境因素得以有效控制并达到目标后,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评定出新的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加以实施,不断改进公司环境管理状况。
当公司的产品(开发新产品)、活动(增加新工艺)、作业场所(增加新厂房或仓库)和设施(增加新设备和设施)等因素发生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等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加以实施。
5.0 有关记录
——《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
6.0 相关文件
——《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